蓄電池電機車牽引電機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如下:
1、電機最大工作轉速為 1400r/min 。
2、電機最高工作電壓為 660V。
3、電機短時過載電流 101A,持續(xù)時間為不超過 30S 。
4、運行中如發(fā)現(xiàn)異常情況,應立即停車,待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后,電機才能恢復工作。檢后,運轉前應恢復原狀態(tài)。嚴禁帶電開蓋。
5、定期檢查電機繞組絕緣電阻,在接近正常工作溫度時,用 1000V 兆歐表測量其絕緣電阻不小于 0.5 M?。
6、定期檢查電機的安裝是否良好,各個螺栓是否緊固。
7、不允許反接制動。蓄電池式電機車在設計時,一般不采用電氣制動。
8、當重載電機車靠其慣性下坡運行時,不能利用電動機倒轉停車。因這時電動機已成為發(fā)電機運行狀態(tài),強行電制動,電機電樞繞組的電流會成倍增加,使電動機過熱,導致電樞繞組和磁極繞組絕緣損壞,換向器上產生環(huán)火,電動機嚴重損壞。此外,還會導致其他電氣設備以及機械部件受到嚴重損壞。
以上就是蓄電池電機車牽引電機安全使用應該注意的事項。
蓄電池電機車材料、工藝及實驗:
案例及反饋: